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34.3张,超过四成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5月4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表彰安徽省“2016年度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此次全国仅有六个省份获此表彰。
 
  据悉,今年中央在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将从投资总量中单独切出4%的比例对表彰地区予以资金倾斜;在安排年度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时,将通过工作绩效因素(占10%的权重)对表彰地区予以资金倾斜。
 
  19.15亿元保障农村特困人员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尤其是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力保障。
 
  据悉,去年全省各级累计投入19.15亿元,保障农村特困人员41.2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达到月人均585元和434元;全省普遍建立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惠及23万低收入老年人,年发放资金1.2亿;特困人员、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能力均超过60%。
 
  同时,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进一步夯实巩固。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2581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达到82万平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所有市辖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过50%,成立村级基层老年协会1.2万个。
 
  超过四成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
 
  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622个、床位36.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34.3张(不含短期托养和康复护理床位);培训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近万名,制定发布养老服务行业地方标准6项。
 
  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入,2016年底,全省800家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中,567家内设了医务室或护理站,其中251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150张床位以下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约数达到480个;全省开办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40家;65周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人数达到600万,电子档案建档管理率达到80.27%;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42.85%。
 
  在合肥7种情况可申请建家庭病床
 
  哪些人可以建立家庭病床?
 
  据了解,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行动不便,且病情符合住院条件,需要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实施治疗的市民,可以建立家庭病床。目前可以建立家庭病床的常见疾病有:偏瘫患者康复期、需定期进行医疗康复护理、恶性肿瘤晚期、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老年期痴呆症、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患者、合并褥疮感染等严重并发症。
 
  如何申请建立家庭病床?
 
  从程序上来说,患者(或其监护人)提出建床申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医保规定确定是否建床。确定予以建床的,应指定责任医生、护士。
 
  据了解,患者居住房间应安静明亮,通风良好。为避免感染,需进行输液、换药等治疗的患者,家庭环境应具备相应卫生条件。责任医师首次访视应详细询问建床患者病情,进行生命体征和其他检查,作出诊断,并对建床患者制订治疗计划。所有诊疗服务项目须由患者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设立家庭病床后会不会没人管?
 
  和在医院住院类似,医生也要查床。责任医师应根据病情制订查床计划,一般每周查床1次。定期查床时医生会作必要的体检和适宜的辅助检查,并作出诊断和处理。同时向患者或其监护人交待注意事项,进行健康指导。责任护士也会指导家属进行相关护理等。
 
  医疗安全如何保证?
 
  合肥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下药物不得在家庭病床静脉输注,包括:青霉素类药物、β-内酰胺类药物、化疗药物、生物制品、升压药物、降压药物、中成药注射剂及其他临床上易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
 
  确需在家中进行静脉输液或其他特殊治疗的患者,须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有关医疗风险。在患者(或其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相应治疗。
 
  静脉输液等治疗过程中应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家属或看护人员陪同、观察。原则上,每次输液以1瓶为限。
 
  家庭病床如何收费?
 
  记者了解到,我省及合肥市目前还未出台家庭病床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制定出来后,卫生部门将按规定执行。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家庭病床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加上省去了住院费,相对而言,患者的经济负担将会比住院有所减轻。
 
  目前,家庭病床的一次建床周期不超过90天;确需继续建床的,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但每一结算年度累计不超过180天。一个结算年度内原则上最多建床3次。而一旦患者疾病治愈、稳定、好转,或是受家庭病床服务条件限制,需转诊至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的,可以办理撤床。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