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设专项资金激励创新创业 最高500万补助企业科技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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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00万补助企业科技研发、给予千万元支持人才在皖创新创业、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最高可获200万奖励……
500万补助企业科技研发、给予千万元支持人才在皖创新创业、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最高可获200万奖励……4月27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科技创新政策》),我省将通过“真金白银”的专项资金兑现,激励创新创业。
[科技研发]
最高500万补助企业科技研发
科技研发需要资金的支持,省科技厅厅长宛晓春说,《科技创新政策》规定,支持企业研发设备购置补助。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最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分别最高可达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同时,对于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也将有资金支持。宛晓春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40%,省在市(县)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单个项目累计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省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可达400万元。
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省一次性分别给予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
[成果转化]
千万元支持人才在皖创新创业
人才是科技研发的核心,为了扶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转化科技成果,宛晓春说,安徽省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
在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宛晓春介绍,高校院所与企业在2017年以后联合成立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以技术入股且股权占比不低于30%的,根据绩效情况,省一次性给予最高可达50万元奖励。对省内高校院所在皖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省给予10%的补助,单项成果最高可达100万元等。
[孵化产业]
“国家级”孵化器最高可奖百万
在企业孵化产业化方面,宛晓春介绍,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上述奖励资金用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宛晓春说,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按照绩效情况,市(县)先行奖补,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依据服务科技中小企业等绩效情况,省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省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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