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将免收学杂费、买汽车票能打折……日前,《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印发。
 
  根据实施意见,2017年,合肥将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价格监管制度和价格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
 
  根据实施意见,合肥市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将规范,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适时合理调整收费标准。
 
  民办教育方面,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将实行自主定价,依法逐步放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
 
  【交通】推行网上售票和折扣价格
 
  今后,汽车票不仅能从网上买,而且还能买到更多折扣票。合肥市计划扩大道路客运价格浮动幅度,推行网上售票和折扣价格。
 
  合肥还将逐步放开地方铁路运输和民航地面延伸竞争性服务价格,适时放开与高铁平行运行的城际客运价格,促进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市场竞争。
 
  停车设施方面,合肥市计划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兴建的停车设施收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养老】放开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价格
 
  养老服务方面,合肥市将逐步放开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价格。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对“三无”老人免费,对其他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养老服务价格由经营者按非盈利性原则据实收取。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价格,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确定,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养老服务价格政策。
 
  【旅游】特定群体门票价格可减免
 
  实施意见中明确,合肥将放开非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以及完全由商业投资建设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对依托国家自然、文化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垄断性的交通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保护价,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特定群体旅游购票更划算。合肥市将建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各类景区对特定群体门票价格的减免优惠政策。
 
  此外,重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需要保护性开放的景区门票价格,按照有利于景区资源保护和适度开放的原则核定。
 
  【医药】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范围
 
  合肥将全面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放开公立医疗机构市场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改进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方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范围,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成果,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耗材加成。
 
  【水电气】推行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制度
 
  合肥全面实施阶梯式气价制度,逐步推行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制度。
 
  另外,计划扩大阶梯式水价实施范围,到2018年,县域全部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力争今年底前,合肥城乡居民民家庭用表抄表到户率、居民阶梯电价覆盖率超过95%。
 
  【监管】市民遇问题可拨打12358电话举报
 
  如果市民遇到价格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12358。
 
  据了解,合肥将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重大节假日、公共活动、突发事件、重大价格改革期间价格检查和日常巡查,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