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对症下药”,对水污染防治问题列出整改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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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合肥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问题,合肥市“对症下药”,每一条都列出了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根据计划,合肥8月底前将全面推行“河长制”。
近日,合肥市根据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结合省环境保护委员会通报的突出问题,列出了《合肥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针对合肥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问题,合肥市“对症下药”,每一条都列出了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根据计划,合肥8月底前将全面推行“河长制”。
8月底前合肥将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6年,合肥市主要河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巢湖全湖水质类别为Ⅳ类,其中东半湖水质为Ⅳ类,西半湖为Ⅴ类,呈轻度富营养化状态,夏季巢湖蓝藻水华时有发生。南淝河、十五里河和派河等入湖河流的水质常年为重度污染(劣Ⅴ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十三五”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措施:合肥将以改善巢湖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努力实现国控断面到2020年有序达标,巢湖水质有效改善,湖区蓝藻控制有力,污水排放监管有方。建立健全蓝藻应急防控机制,抓好日常监测预警,扩大打捞范围、加大打捞频次,消除蓝藻近岸堆积发臭的影响。
8月底前合肥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河长制体系。同时加快环巢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和引江济淮合肥段工程建设,按进度推进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双桥河达标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入湖水质。
具体来说,南淝河将在2020年达到Ⅴ类。除了成立四级河长外,合肥还将加快支流水质改善,流域各辖区抓紧实施四里河、板桥河、店埠河、二十埠河等支流综合整治,尽快实现支流水质达标。
十五里河力争2018年底达到Ⅴ类。为此,合肥将对十五里河流域进行环评区域限批,暂停审批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年底前禁养区不再有畜禽养殖场
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突出。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926家,300余家未配套相应污染防治措施,且禁养区内仍存在畜禽养殖场。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2017年6月底前完成非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
整改措施:合肥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环境管理规定,对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关闭或搬迁制定时间点。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行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年底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处理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现仍有约5.2平方公里的老城区为合流制排水,新建城区存在着混接、错接、漏接现象。城区露天餐饮、沿街门面、洗车店等污水直排雨水管网现象比较突出。
整改时限:2017年底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十三五”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措施:合肥市加快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17年底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235万吨/日。
在建的同时加强监管,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及考核,在线监测全部委托第三方运营,对超标排放从严从重处罚。全面排查整治混接、错接、漏接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加强露天餐饮、沿街门面、洗车店等污水直排雨水管网整治。对全市110处规范设置的摊群点、111条主要路段和重点地区全面摸排、加强巡查,对未配备卫生设施、下水设施或未接入污水管网等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取缔。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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