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 合肥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5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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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年一度的城乡低保标准调整结果昨日正式揭晓。7月21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上了解到,自7月1日起,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由户月人均551元,提高到579元。
一年一度的城乡低保标准调整结果昨日正式揭晓。7月21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上了解到,自7月1日起,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由户月人均551元,提高到579元。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或者适时调整。在算法上,城市低保标准参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5%确定。
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的数据显示,2016年,合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1805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0746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7月1日起,市区低保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579元;各县(市)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户月人均546元,农村居民低保调整为户月人均360元。
目前,除市区低保已实行一个标准外,四县一市的农村低保与市区低保差距较大,而且四县一市的城市低保标准尚未统一。对此,在今年的调整方案中,突出了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按照要求,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提标后的标准执行,不得自行提标。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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