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才新政”出台 顶尖人才落户可获200万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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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快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聚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最关键的支撑是人才。
加快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聚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最关键的支撑是人才。昨天上午,市委外宣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出台背景、政策特点、政策体系等进行发布。《意见》共分6个部分20条。今天起,将推出系列报道,从构建政策体系、打造平台、优化环境等方面集中报道我市人才惠政,进一步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从而吸引更多人才集聚合肥,为“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未来5年拿出20亿元人才经费
今年起,我市将实施人才发展“6311”工程,未来5年安排不少于2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经费,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力争新引进及培养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600人、省市级领军人才3000人、高级人才10000人,集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不少于10万人,以人才优先发展打造新一轮创新优势、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
高端引领,以用为本。未来5年,我市将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潜力的人才并争取入选6至10名,重点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30名左右。对新培养、全职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个人200万元生活补助,培养单位最高500万元奖励;有特别需求的,可以“一事一议”予以支持。针对那些作出特殊贡献的顶尖人才,我市将给予个人200万元生活补助、最高500万元工作经费。同时,支持设立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符合条件的资助50万元至100万元。
单个项目最高可资助1亿元
“双引双培”人才计划将进一步深化。我市将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提升拓展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引进计划、庐州英才和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着力集聚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入选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的,创业类分三档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创新类分三档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市和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50%。入选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引进计划,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专项资金或2000万元创业引导基金扶持;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给予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最高可达1亿元。
对优秀个人和团队的资助名额不设上限。
配套资助力度同步加大。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业)”可配套资助100万元,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青年)”、“万人计划(领军、青年拔尖)”、省“百人计划”、“外专百人计划”、“特支计划”可配套资助50万元。
重点引进3000名产业领军人才
“《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弥补了之前我市人才政策的一些空白点。这次把顶尖人才、产业紧缺人才、青年人才、国际化人才和社会事业人才都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实现了对各层次人才扶持的全覆盖。希望通过政策扶持,在我市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市人才办有关负责人说。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产业、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内,我市将支持企业引进产业领军人才、核心团队或40岁左右、具有较高业内知名度的技术骨干,产业领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每年重点引进3000人左右,符合条件的分期给予每人5万元至10万元生活补助,市和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50%。
对我市重点扶持的产业(行业),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支持对象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和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
设立青年科技奖和青年创业奖
今后,我市将提高各类人才工程项目中青年人才的入选比例,组建青年人才举荐委员会,设立合肥青年科技奖和青年创业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项目经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给予4万元生活补助。
同时,实施“梦创天使计划”,大力扶持有发展前景的青年创客,每年重点扶持1000人左右,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贴息;每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参赛项目,选拔的项目在我市落地后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所需经费市和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50%。驻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秀毕业生、出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留肥工作,享受我市人才引进政策。
鼓励与国(境)外机构开展人才交流
今后,我市将加快国际化人才培养步伐,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创新主体和社会组织与国(境)外机构开展人才、技术和项目合作交流。深化“优秀企业家培养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100名优秀企业家赴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研修学习。
同时,实施“鸿雁计划”,每年遴选30名左右优秀高校毕业生、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和社会组织人才到国(境)外留学深造,对每位入选者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实施学校国际交流计划,每年选派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境)外研修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接收培养国际生,支持我市各类学校开展学生交换互读。实施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计划,符合条件的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创业资助。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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