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始稽查2017年公积金 不足额缴存需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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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强调,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合肥市开始稽查2017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依法抽查各单位是否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是否有不足月的欠缴等情况存在。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强调,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本次稽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截至九月底结束。随机抽查的对象,包括住房公积金操作系统内已经登记的单位、职工通过各种渠道投诉的有关单位以及申请七八月份基数调整的部分单位。
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转移或者封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此次抽查项目为:单位是否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是否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是否有不足月的欠缴;单位职工缴存基数的确定是否符合《条例》规定;停缴单位是否已经办理注销登记。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会及时联系对方要求整改,或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落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行为,将统一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平台。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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