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3.77TB 获刑10个月罚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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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现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可以牟利,合肥一男子便大肆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小区业主、银行客户、车主、股民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多达3.77TB,然后向他人出售。
男子获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发现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可以牟利,合肥一男子便大肆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小区业主、银行客户、车主、股民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多达3.77TB,然后向他人出售。4月20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男子李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庭被判刑。据悉,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后,庐阳区法院审理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
非法搜集3.77TB公民个人信息
李某曾在合肥某房产中介公司上班。老板交给他几个小区业主信息,要他“询问一下是否有房屋买卖”。在前往小区内拜访业主、张贴广告的时候,李某认识了小区门口一家蛋糕店的老板。该老板邀请他“帮忙推销蛋糕”、“卖出去给你二成好处”。随后,在房产中介上班的同时,李某又通过QQ聊天的方式购买了一些业主信息,再通过手机号加上对方好友,在朋友圈内、QQ群内、直接发送等方式,推销蛋糕。不料,该蛋糕店很快倒闭了,李某没有赚到什么钱。不过,李某发现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似乎是个发财的好路子,通过这些数据,他“大有文章可做”。
据查,从2015年3月份起,李某便开始多次通过网上购买及用购买的信息与他人交换的方式,非法获取大量的公民信息,用于向他人销售牟利。2015年6月,李某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资料以总价人民币3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何某(另案处理)。
2016年8月10日晚,警方在李某住处将其抓获归案。经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电子物证检查,查扣的两个移动硬盘中检测出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包括:小区业主信息、银行客户信息、车主信息、股民信息以及其他各类行业人员信息等,共计3.77TB。
庭审中,李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表示认罪。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购买及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及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据悉,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后,庐阳区法院审理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根据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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