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印发《合肥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数据系统互联互通,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合肥市将开展机动车排气移动监测

 

       届时,合肥市环保局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合肥市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六大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客观、准确、及时反映合肥市环境质量状况。对市民来说,重点是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声环境监测。

 

       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建成21个能监测不少于6项基本指标(PM2.5、PM10、SO2、NO2、CO、O3)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由国控(10个)、省控(5个)、市控(6个)点位组成的环境空气监测网,覆盖各县(市)区、开发区,并根据合肥市环境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

 

       10个国控点和目前的相同,分别代表清洁对照区、居民区、商业区、交通区和混合区的城区大气功能区属性。5个省控点分别是: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各1个。6个市控点分别是:肥东县1个、长丰县1个、巢湖市3个、新高新站区1个。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市将开展区域空气VOCs自动监测试点工作,在工业园区建设空气VOCs自动监测点。开展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监测试点。开展机动车排气移动监测。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主要公路、港口、码头等区域布设交通运输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城市轨道交通工地等沿线将试点噪声监测

 

       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全市主要河流、湖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成基本覆盖全市所有河长制考核点位或重要监测断面的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水功能区、重要渔业水域及地下水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

 

       声环境监测点位在全市布设464个,其中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369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80个,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5个。根据城市发展状况,适时优化、调整、增加城市声环境监测点位,建成较为完善的声环境监测网络。交通噪声及功能区监测会逐步采用自动监测代替手工监测。

 

       合肥市还将在市区开展车载噪声自动监测试点。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铁路沿线等开展振动监测试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铁路沿线、建筑施工场地、大型机场等区域开展噪声监测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