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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电动车出门,怎么也想不到,骑着骑着,轮子竟然脱落了……合肥市民宋女士的家人因此而受伤,该找谁说理?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维权案例。

 

       2016年9月,在合肥工作的宋女士为了家人出行方便,在包河区屯溪路一家车行购买了一辆电动助力车。没想到的是,宋女士的家人才使用了该产品3个月,竟遇到骑行中前轮突然脱落的情况,因为事发突然,车主来不及反应,致使宋女士家人身体各部位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车行负责人与该品牌厂家技术人员也在得知情况后及时赶到现场,在对车辆进行检查后,确定为在车辆组装时前轮螺丝未按要求安装导致。

 

       明确了责任,车行老板也前往医院向伤者表示慰问,并承担了全部的医药费,但是宋女士则认为,自己的家人因此受到人身伤害,车行老板也应当予以赔偿。就这一问题,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而宋女士以此将情况投诉到包河区包公市场监督管理所。

 

       接到投诉后,包公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车行老板意识到自己因粗心所犯下的错误,愿意承担后果。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车行老板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赔偿宋女士人民币7000元整,事故车辆及购车发票交还车行,此后双方再无其它纠葛,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